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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9章 (第1/2页)
很符合菲尼尔美丽的精神状态。 瑞基扶额,再次感到深深的无力。 他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纯一无用处的大栽种,像第五狱波维尔家族那个走丢后又找回的老二。 那是个正宗的家族宠儿:魔力全靠魔药堆,手不能提肩不能扛,干啥啥不行。但奈何家主宠他,于是他不但吃喝嫖赌样样精通,还特别喜欢杀戮——开心也杀,不开心也杀,要不是那家伙体弱多病精力有限,估计第五狱都城的所有魔族都不够他杀着玩的。 然而他不是。 他没办法像波维尔老二那样理所当然地仗着父亲的宠爱为所欲为,把任何让自己不顺心的人用权势碾死—— 他做不到。 不但如此,他还没办法在对方向自己放低姿态后,依然坚持杀死他,即便他知道菲尼尔根本不会在意艾摩斯的死活。 瑞基磨了磨牙,眼里闪过一丝烦躁。 说到底,艾摩斯也没有能杀死他,反而是自己真的在落叶村砍掉了他的头。 从某种意义上说,他们之间的账已经算清了。 他看着卑微的艾摩斯,愤恨地咬牙—— 好烦!! “哼——拿来吧你!”他从他手中一把抢过银盘,恶狠狠的说:“用不着你死,我穿就是了!” 艾摩斯有些惊讶地抬起头。 瑞古勒斯撒旦森竟然没有刁难他,或者直接动手杀了他? 他死死盯着抢过银盘、然后放在床上、拿起衣服准备换装的黑发青年,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。 虽然自己一直在人界,但对魔界的事迹传闻也略有耳闻。 相传,魔王撒旦之子瑞古勒斯撒旦森嚣张跋扈、暴戾桀骜,而且痴恋自己的养弟,丝毫不顾世俗伦理,丧心病狂至极。 傲慢,专断独行,不把地位低的人当人看,任性自大,挥霍无度,视平民如蝼蚁,一句话就能决定他人生死,从不为自己的任性承担后果—— 瑞古勒斯撒旦森这种人,正是他最憎恶的存在:天生好命的贵族纨绔。 艾摩斯舌尖抵住后槽牙,眼神渐渐阴沉。 和尊贵的撒旦森殿下不同,他是个孤儿。 或者说,他是个贵族私生子——杂种。 他的母亲是个低贱的澡堂女工,在当地领主巡视时引诱了那个贵族,怀上了他。然而天真愚蠢的她并不知道,她的领主大人最厌恶私生子的存在。于是当她上门勒索时,连那个男人的面都没能见到就被丢进了深井。 幸而被草药婆救起,保住了性命,也保住了腹中这个孽种。 他的母亲从小打骂他,骂他是贱种,是该死的扫把星。她咒骂他,说他是被梅西耶厌弃的坏种,恶魔撒旦派来折磨她的杂种。 贱种,坏种,杂种……在母亲口中,他什么都是,却唯独不是人。 他母亲恨他,但最终并没有杀死他,而是骂骂咧咧地将他拉扯养大。 他恨她,但又不得不与她相依为命。 他这一生,恨过许多人:他恨他的母亲,恨光明神梅西耶,恨魔王撒旦…… 但最恨的,是他的父亲—— 那个到处玩弄女人,睡完就杀、那个高高在上,支配着他们这些贱民生死的贵族。 可他恨他,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。 因为即便他努力习武、成为当地最强的打手,甚至剿灭了盘踞在山洞里的豺狼人又如何? 他还是太渺小了,他和自己的贱母连活着都难,又怎么能扳倒那个住在华丽城堡里的刽子手? 贵族与平民之间的鸿沟,如天堑般不可逾越。 直到那天,天空骤然撕裂,紫色的裂缝如神之眼般张开。 英灵先锋军踏平了贵族的城堡,只因他私藏了一个国王的血脉。 那一天,华丽的城堡化为废墟,碎石缝隙间,猩红的血液缓缓渗出,如蜿蜒的溪流,如跳动的血脉,在地面汇成斑斑血泊。 这是他第一次发现——原来那些高高在上、遥不可及的贵族老爷们,他们的血竟也和自己这些贱民一样,是同样的鲜红色。 而同一天,他仰望着天空中的神之眼,找到了自己的信仰,找到了此生的救赎。 想到这里,艾摩斯低着头上前,轻轻拿起衬衣:“……殿下,我来服侍你更衣。” 当他得知菲尼尔就是真神魔瑞寇的分身,而瑞古勒斯撒旦森——那个魔族王子,竟然是真神的儿子后,他几近崩溃。 回想起自己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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